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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责则第三者慰谢金亦为0元 — 2024年最高法院判例改变实务

双方有责则第三者慰谢金亦为0元 — 2024年最高法院判例改变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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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慰谢金案件中,对第三者的慰谢金请求通常情绪冲击最强。然而2024年7月15日,韩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夫妻间慰谢金归零时,对第三者的慰谢金亦不应认定,在实务界引起巨大波澜。本文整理该判例的逻辑,以及今后准备离婚、第三者诉讼者必须了解的陷阱。

案件结构 — 常见的双方有责场景

典型场景如下。

  • 丈夫因赌博成瘾、辱骂、暴力等对婚姻生活造成重大过错
  • 期间妻子发生不贞行为
  • 丈夫提起离婚,同时向妻子请求慰谢金、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

此类情形下,法院通常认定双方责任均较大,常不予认定慰谢金。

既往实务 — 双方有责仍可向第三者另行请求

过去即便离婚慰谢金归零,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仍常被单独认定。通常以"对家庭破裂总有责任"为逻辑,认定3,000万至5,000万韩元损害赔偿。虽有批评指其落后于物价上涨,但请求本身可行。

2024年最高法院判例 — 逻辑发生改变

最高法院在本判决中整理如下。

基于婚姻破裂责任的慰谢金请求,以本人配偶有归责事由,且依该归责事由对配偶认定慰谢金为前提。双方均有责任以致慰谢金归零的,对第三者亦不得认定慰谢金。

表层逻辑简单。

  • 必须先认定主犯(配偶)的慰谢金责任
  • 才能进而认定共犯(第三者)的慰谢金责任
  • 主犯责任为零则共犯责任亦为零

刑事比喻 — 主犯与帮助犯

最高法院的思路类似刑事案件主犯与帮助犯结构。主犯不受处罚而仅惩罚帮助犯几乎不存在。将该逻辑移至家事、民事慰谢金,配偶不担责而仅第三者担责的结果,逻辑上颇为生硬。

但存在实务与情感上的违和

法理一致性虽明确,与公众情感的距离亦明确。

  • 明知对方有家庭仍发生关系的人,其责任归零
  • 想追究第三者责任的情感诉求最终落空
  • "双方有责"这一表述本身有时被误解为无罪、免责

此处尚需更多社会共识与立法讨论。

如何应对 — 离婚诉讼策略层面

判例之后,准备离婚、第三者诉讼者通常需检查以下事项。

  • 事前分析是否存在被评估为双方有责的风险
  • 整理本人归责事由(辱骂、暴力、赌博、消费等)的客观资料
  • 收集对方归责事由(不贞、放弃家庭等)的证明资料
  • 在慰谢金可能归零时,审视将比重转向财产分割、抚养费的策略

特别是本人过错较大时,不可仅倚赖对第三者的另诉,而应重新设计案件整体格局。

常听到的误解 — 不贞=自动慰谢金

在咨询中,许多人断言"既然出轨当然能拿慰谢金"。但实际判决综合评估以下情形。

  • 婚姻破裂时点与不贞时点的先后关系
  • 本人过错程度
  • 不贞事实之客观证据强度
  • 对子女、财产等整个家庭的影响

比不贞事实本身更核心的是,谁自何时起对家庭破裂承担更大责任。

对探视、财产分割的影响

慰谢金归零并不阻断所有请求。

  • 财产分割:通常按贡献度另行计算。不贞直接影响分割比例的情形有限
  • 抚养费:按父母双方收入、财产计算。不贞本身对抚养费计算影响不大
  • 亲权、抚养权:以子女福利为准。不贞不会直接导致抚养者不适格

证明资料 — 何为决定性

  • 证明不贞时点、期间的客观资料
  • 本人过错的起始时点
  • 婚姻破裂时点的同居、分居状况
  • 双方消费、财产状况的变化

我在咨询中通常建议按时间顺序重新梳理案件。责任的"重心"位置通常决定结果。

案件策略重构示例

  • 本人过错较大:降低慰谢金请求比重,集中于财产分割、抚养费
  • 对方过错较大:维持慰谢金与第三者请求合并的传统策略
  • 双方均有较大过错:考虑调解、和解以缩短程序

常见问题

Q. 本人也有过错,第三者慰谢金就一定为零吗?

A. 仅在本人过错被评估为对婚姻破裂贡献相当、慰谢金归零之情形下,第三者慰谢金才同归零。结果依事实关系而异。

Q. 那么收集不贞证据就毫无意义了吗?

A. 并非如此。不贞证据除慰谢金外,在亲权、抚养权判断与财产分割贡献度评估中仍是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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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2024年最高法院判例对此类案件的定义带来重大变化。本人过错较大时,连第三者慰谢金这道安全网亦可能消失。准备离婚、第三者诉讼者应在情绪牵动之前,先审视自己案件是否存在被评估为双方有责的风险。案件整体格局可能需要重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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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讨论 — 社会感知的变化是否走向另一条路

本判例从法理一致性角度结论清晰,但并未直接反映对不贞行为的社会责任意识。一部分意见主张应将家庭保护与贞操义务这一社会价值另行通过立法保护。但立法阶段尚需时间,在此期间进行的案件依现行判例处理,这一前提需先确立。

本人过错的"客观化"最为关键

我在咨询中通常对本人过错的证明最为审慎。本人承认的过错程度、对方主张的程度、两者间的距离,以客观资料缩小该距离的工作通常是案件起点。通过日记、文字、账户交易、治疗记录等多种资料分阶段整理,可降低被评估为"双方有责"的风险。

财产分割中的加减事由

不贞本身直接适用于财产分割比例的情形通常有限,但与不贞相连的资产流出(向对方汇款、赠与等)通常在分割贡献度评估中起负面作用。该项请求即便慰谢金归零亦通常依然存活。

抚养、探视层面的实务要点

  • 在子女面前暴露不贞的情形通常影响抚养环境评估
  • 探视时对子女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通常反映在探视条件中
  • 与不贞无关地持续维持子女日常的抚养方稳定性通常被赋予更重权重

案件进行阶段的检查

  • 起诉前:整理并预判本人过错资料
  • 辩论阶段:按时间顺序梳理、证人讯问策略
  • 调解阶段:考虑"慰谢金为零"风险审视和解条件
  • 判决后:同时推进强制执行与财产调查

一句话结论

不贞案件中,慰谢金不再是安全网。本人过错的客观化与案件整体格局的重新设计通常造成最大差异。

委托人资料准备备忘

我通常在咨询前请委托人整理以下资料携来。家庭日程与争吵履历的时间顺序整理、本人与对方收入支出资料、子女学校与治疗日程、不贞嫌疑情形的逐日笔记。资料整理得当,初次咨询通常能迅速判断慰谢金评估的风险区间。

初次咨询资料整理得当,通常可缩短案件整体时间。


署名 · 撰写、审阅:卢钟彦律师 · 审阅日:2026-05-30

本文为以一般信息提供为目的的专栏,不保证个案结果。结论可能依具体事实关系而异,若需符合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建议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