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关于特留份的民法修正案。这是47年来首次实质性的修订,也是立法者对宪法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的违宪及不符合宪法决定的回应。兄弟姐妹特留份的废除、丧失继承权宣告对象的扩大、特留份适用贡献份额、以及价额返还原则的转换等核心要点同时变动。本文从实务角度梳理哪些条款在何时起适用于哪些案件。
47年来的修订,为何在此时进行
特留份制度自1977年民法修正引入以来,在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运行。然而,特留份制度大幅限制了个人自由处分自身财产的权利。宪法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裁定承认兄弟姐妹特留份的条款违宪,并裁定未单独规定特留份丧失事由的条款,以及未将贡献份额准用于特留份的条款不符合宪法。
宪法法院认为,在立法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之前,现行条款暂时适用,但实际上未在该期限内完成修订。
主要变化一览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兄弟姐妹特留份 | 承认直系卑亲属的1/3 | 废除(反映宪法法院违宪决定) |
| 丧失继承权宣告对象 | 仅限直系尊亲属(旧具荷拉法) | 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配偶等所有继承人 |
| 代位继承 | 继承欠格者配偶亦可适用 | 继承欠格、丧失继承权者的配偶不得代位继承 |
| 特别扶养·贡献的赠与·遗赠 | 计入特别受益(法院裁量部分排除) | 明文从特别受益中排除(不在特留份返还范围内) |
| 特留份返还方式 | 实物返还原则,协议时可价额返还 | 价额返还原则 |
兄弟姐妹特留份的废除因违宪决定实际上已被否定,但本次修订在立法上也予以整理,具有意义。
丧失继承权宣告对象如何扩大
修订前的民法通过被称为具荷拉法的条款规定,被继承人的直系尊亲属对被继承人严重违反扶养义务、实施重大犯罪行为或有其他严重不当对待时,可被宣告丧失继承权。但其对象仅限于直系尊亲属。
本次修订将对象扩大到不仅直系尊亲属,还包括直系卑亲属和配偶。这意味着不仅是放弃父母义务的父母,对放弃对被继承人义务的子女或配偶,也可申请丧失继承权宣告。
此外,新增规定继承欠格者或丧失继承权者的配偶不得代位继承。
特留份适用贡献份额,有何变化
贡献份额原本是对共同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财产维持·增加中作出特别贡献的部分,在继承份额中予以加算的制度。修订前的民法未明确将贡献份额条款准用于特留份,宪法法院认为此点不符合宪法。
修订后的民法增加了但书:作为对被继承人特别扶养、或对被继承人财产维持或增加作出特别贡献的补偿而进行的赠与或遗赠,不视为特别受益。
该条款的实务效果如下。
- 通常的赠与·遗赠计入作为特留份返还对象的特别受益。
- 但作为特别扶养·贡献补偿进行的赠与·遗赠则从计入中排除。
- 结果是特留份返还对象相应减少,作出特别贡献的继承人受到保护。
价额返还原则的转换,对实务影响较大
修订前的实务以实物返还原则进行特留份不足额的返还。仅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同意或实物返还不可能的情况下才认可价额返还。然而,当不动产是赠与·遗赠对象时,实物返还实际上意味着将不动产的部分份额转移给特留份权利人,结果常常导致不动产共有的不当状态,并引发后续的共有物分割请求纠纷。
修订案虽然不是不符合宪法决定的直接对象,但一并整理了此部分,将特留份不足额的返还方法转换为价额返还。
施行时期,同一修订案也存在适用时点的差异
- 本则(公布日施行): 修订法本身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丧失继承权宣告相关条款: 适用于2024年4月25日以后开始继承的案件。
- 特留份适用贡献份额(排除特别受益)条款: 附则未单独规定施行日。
- 特留份返还方式(价额返还)条款: 自本法施行后开始继承的情形适用。
由于争点不同适用时点也不同,正在进行的案件必须个别确认哪些条款适用于本案。
案件正在进行中,现在应当确认什么
- 案件涉及特留份丧失事由、特留份的贡献份额、特留份返还方式中的哪一争点
- 继承开始日是否在2024年4月25日以后
- 案件处于一审、二审、上告审中的哪一阶段,辩论终结的时点
- 不动产等非分割友好型资产是否包含在赠与·遗赠对象中
- 是否存在特别扶养·贡献事实,有探讨特别受益排除抗辩的余地
常见问题整理
Q. 兄弟姐妹特留份的废除是本次修订首次适用吗? A. 承认兄弟姐妹特留份的条款已因2024年4月25日宪法法院的违宪决定而失去效力。本次修订更接近于在立法上整理该流向。
Q. 父母将不动产赠与子女,本次修订后特留份返还只能以价额方式接受吗? A. 价额返还原则自本法施行后开始继承的情形适用。
Q. 我几乎一人承担父母的赡养,本次修订能获得哪些保护? A. 排除作为特别扶养·贡献补偿所受赠与·遗赠于特别受益之外的条款已明文化,因此该部分有可能从特留份返还对象中排除。
总结
本次2026年特留份修订是47年来的本格修订,可以围绕兄弟姐妹特留份废除、丧失继承权宣告对象扩大、贡献份额准用明文化、价额返还原则转换四个轴梳理。关键在于各条款的适用时点不同,正在进行或即将提出的案件,须按各争点个别确认哪些条款如何适用。
作成:法务法人尊在 尹志相律师 · 最终审阅 2026-05-30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性法律信息,不保证个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