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室里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我会离婚”
来访咨询的当事人中,有相当大的比例都是在同一阶段听到了同一句话:“我很快就把跟妻子的事处理掉,我想跟你结婚。”您当时亲耳听到这句话时,很难想象几个月或几年后它会以何种诉讼的形式回到您身边。作为长期处理家事案件的律师,我反复看到这种模式,每次结局走向相似的方向时,都觉得有必要写下来。本文是一篇一般法律信息文章,说明以“结婚”为名的婚外情为何如此频繁地演变为配偶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韩国法上的“相奸”诉讼),以及如果您正身处这种关系,现在应该理清哪些事项。
“婚外情都是偷偷进行的”是常见观念,但实际看到的画面有些不同
许多人认为婚外情都是彻底隐藏进行的,但在实际案件现场,第三者一方直接联系或当面找到对方配偶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什么会反复出现这种看似极具风险的选择?翻阅案卷便能发现,当时的第三者已经不再把这段关系视为“必须隐藏的关系”。在他/她看来,这是一段即将结束的婚姻,自己就是下一个进入那个位置的人,这种剧本已经牢牢印在脑中。
真正重要的关系往往带有一些笨拙的痕迹。一段从一开始就以过于顺滑、童话般理想形象出现的关系,应当怀疑其中是否掺杂了被人为构造的部分。
不想破坏家庭一方的心理,以及没有真正分手意愿的信号
在咨询室整理事实关系时会发现,做出承诺的一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想要结束婚姻的情况通常居多。准确地说,他/她处于“两边都不想失去”的立场,于是对双方说着相互矛盾的话。对自己的配偶维持着继续经营婚姻的姿态,对第三者一方则反复承诺“很快就把事情处理掉”。
这些信号一旦出现一两次,结束这段关系就是最能保护您自身的选择。下列模式是“没有真正分手意愿”倾向的常见信号。
- 始终拿不出任何实体材料:离婚或分居协议、协议离婚申请、分居事实确认书等一份都看不到
- 家庭聚会、节日、子女学校活动仍与自己的配偶一同出席
- 不断更新条件:“现在是因为孩子”“现在是因为父母”“等工作告一段落”
- 无法切断与配偶的联系和日常生活轨迹
- 无法向自己的家人或熟人公开这段关系
谎言被揭穿后常见的反扑模式
这种关系常见的结局如下。在某个时刻,承诺被揭穿为谎言。最常见的发现路径是配偶通过手机、账户、社交媒体、行车记录仪等掌握了关系。随后,被给予承诺的一方因愤怒与被背叛感而直接联系或当面找到配偶的情况通常会被观察到。
问题在于,从这一刻起法律责任的重心发生了转移。除了在不忠行为本身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中成为被告之外,如果直接接触配偶的方式较为激烈,还可能引发威胁、名誉毁损、《跟踪行为处罚法》相关行为等独立的刑事问题,这类情形在实践中通常都能见到。
韩国法律对相奸诉讼的基本框架
韩国最高法院一贯认为,不忠行为是侵害婚姻共同生活本质的违法行为。仅凭“我以为他/她要结婚了”或“我以为他/她已经离婚了”的主张,违法性并不会因此立刻被阻却。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第三者是否知道或可以知道对方处于婚姻关系中(认识与认识可能性)
- 关系持续的期间、频率、外观(同居、旅行、金钱往来、社交媒体公开程度)
- 对方配偶所受精神痛苦的程度以及是否有未成年子女
- 关系被发觉后的态度(反省、道歉、保证不再犯,还是嘲讽、继续接触尝试)
即便您仅凭“我会离婚”这一句话就继续了这段关系,只要客观上存在足以让您知晓对方处于婚姻中的情形(结婚戒指、家庭照片、家庭住址、子女的存在等),通常很难否定您的责任。
名人案件反复呈现的一个事实
媒体报道的部分名人案件中也可见,最终相信自己已被承诺结婚的一方仍然分担了一部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社会地位较高一方所作的承诺,其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更加坚固。承诺的外观越华丽,承诺被打破、对方回到原本家庭时所累积的冲击反而往往越大。
承诺越华丽,破裂时的恢复就越困难。您正接受华丽承诺的那一刻,恰恰是应当退一步、检视客观证据的时刻。
想对现在仍身处这种关系的您说几句
本文目的并非道德谴责,而是身为反复接到同类咨询的律师所提供的实务指引。无论您处于哪个位置,以下三点都建议理清。
- 以您自己的时间线整理对方婚姻状态的客观情况(户籍家庭关系、居住形态、是否有子女等)
- 检视是否曾亲眼见过能够确认承诺“实质”而非“外观”的材料(分居协议、协议离婚申请事实、与家庭真正分离的生活轨迹等)
- 在情绪平静而非激动的状态下,预先决定关系一旦败露时您将以何种语气、何种方式应对(直接当面或联系会显著增加额外责任的风险)
为什么不希望您直接去找对方的配偶
来访咨询的当事人最常后悔的行为有两类。一类是在愤怒状态下直接联系或上门找对方配偶;另一类是在此过程中留在录音、短信、社交媒体上的激烈言辞。无论您自认为是受害者,这些行为都会在之后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和刑事程序中,作为对您不利的证据原封不动地被提交。
即便愤怒是正当的,表达这种愤怒的方式经过律师协助的精炼路径会更安全。可以通过立即在线咨询了解在您的情况下应优先理清的事项。
常见问题
问:如果能证明我真的相信对方会结婚,可以减少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仅凭主观信任很难完全免除责任,这是通常的倾向。但如果存在能说明您无法知道对方处于婚姻中的客观情形(例如对方出示了分居协议,甚至伪造家庭关系证明等),责任程度可能会有所减轻。结果会因事实关系和证据而有较大差异。
问:对方配偶先联系我要求“承认关系”,我发了一条道歉短信,会对我不利吗? 答:道歉本身可能是人情礼节的表现,但其表述、时机和上下文有可能被解读为对不忠行为本身的自认。即便您有意道歉,通过律师协助来整理表达方式和发送途径会更稳妥。
问:关系已经结束了,对方配偶不知怎么知道了并开始联系我。现在还能干净地理清吗? 答:通常通过两条路径处理:一是确认对方配偶的请求意愿和证据掌握程度,通过协商解决;二是如果进入诉讼,整理您的认知与情境材料,就赔偿金额展开抗辩。无论哪条路径,都不建议您本人直接与对方配偶接触。
无论您处于哪个位置,仅仅是理清准确的情况,就足以改变结果。请通过立即在线咨询,我们将协助您按事案制定整理方案。
本文是根据上述法务法人存在律师团的YouTube解说整理而成的一般法律信息文章。
最后审阅日:2026-05-30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一般法律信息参考,并非针对个案具体事实的法律意见。即便事案类似,结果也可能因事实关系与证据而异。如您面临实际纠纷或需要咨询,请务必向专业律师寻求个别建议。



